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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统一生命科技产业促进会筹备工作报告
2015-05-18 13:16:00    来源:    发布者:
  尊敬的黄伟处长
 
  尊敬的北京市民政局各位领导
 
  各位会员
 
  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北京统一生命科技产业促进会筹备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这是我们期盼已久的愿望,也是我国生命科技产业的一件大事。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促进会筹备组,向出席今天会议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在民政部等国务院相关部委、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民政局的支持下,历时半年,经多方协调,北京统一生命科技产业促进会的成立工作已经就绪。受促进会筹备组委托,现在由我来向大会作筹备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促进会成立的时代背景
 
  生命科学是系统地阐述研究与自然生命特性有关的重大课题的科学,如今,基于生命科学的生命科技产业已经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现代生命科学技术在医药卫生、粮食与食品安全、生态安全、新能源、资源与环保等各领域,正发挥着重要作用,甚至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竞争力。
 
  但是,现代生命科技还是由发达国家主导。由于起步相对较晚,缺乏资金,技术水平相对薄弱,人才匮乏,创新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市场环境不完善,第三方服务机构空缺等因素制约,我国的生命科技产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因此,在这种背景下,成立北京统一生命科技产业促进会显得十分重要。促进会可以有效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通过提供技术、智慧、政策、法律、渠道等方面服务,协调生命科技产业发展秩序,规范和改善行业自律,开展市场培育工作,建立完善市场环境;促进国内外生命科学技术的交流,取长补短;组织产学研上下游,促进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技术,促进生命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协助引入资金,推动生命科技产业发展。
 
  二、起草《北京统一生命科技产业促进会章程》(草案)
 
  章程是促进会成立的依据,是促进会具体工作职能的定位,也是促进会工作的准则。《北京统一生命科技产业促进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草案)成文经过了草拟初稿、向北京市民政局呈报送审稿、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提请大会审议的《章程》(草案)稿等,一共三个阶段,历经六个月时间。
 
  《章程》(草案)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颁发的“社会团体章程范本”起草。在起草过程中,就促进会宗旨、业务范围等重大问题,筹备组多次和有关领导、专家和企业代表进行讨论,并修改完善。
 
  《章程》(草案)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社会团体的基本要求,定位准确,业务范围符合我国生命科技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
 
  整个《章程》(草案)共七章四十二条,已经经过注册处逐章逐条逐句地审查。
 
  业务范围在《章程》(草案)中暂时归纳为10项,可以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按规定程序不断修改和完善。
 
  三、完成了成立促进会的报批手续
 
  (一)按北京市民政局的要求,我们起草了《章程》(草案)及筹备促进会的有关文件,多次征求社团组织管理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修订,达到了符合申请筹备成立的条件。
 
  (二)北京市民政局全力支持,申报工作积极推进。4月16日北京诺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作为促进会发起单位,正式上报《关于筹备成立北京统一生命科技产业促进会的申请》,民政部门于4月21日下发《行政许可决定书》,给予全力支持。
 
  (三)北京诺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偿捐赠50万元作为促进会的启动资金,并完成验资报告,为促进会的成立和运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四)各方力量密切协作,大会筹备工作进展迅速。两个月以来,筹备组多次召开筹备工作会议,邀请各方专家集思广益,研究起草相关文件,落实各项会务任务,为大会的成功召开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关于会徽的设计
 
  会徽的主题构成:LOGO的外环是以绿色为底,由麦穗和促进会英文名称环绕而成,核心由圆形、弧形及两个三角形构成一个振臂的人形。
 
  会徽的寓意:振臂的人形象征我国生命科技产业蓬勃发展、蒸蒸日上,同时振臂的人形与生命的活力相呼应。弧形代表C,圆形与三角形组成J,为“促进”两字拼音的首字母,圆形、弧形、三角形整体构成北京的“京”字,意指北京统一生命科技促进会。
 
  会徽的主色调:外环为绿色,核心为红色及黄色,色彩反差明显,吸引人的视觉;绿色象征生命、红色表现活力、黄色象征中华民族,寓意我国生命科技产业发展蒸蒸日上。
 
  五、关于会费标准
 
  交纳会费是国务院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颁发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明确规定,是促进会办事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的重要来源。关于收取的会费的标准,国家财政部、民政部于2003年7月30日发布了95号文件规定:“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可以向个人和团体会员收取会费,社会团体可以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制定会费标准”。基于上述规定我们拟定了如下的收费标准:会长单位:18万元/年;副会长单位:10万元/年;理事单位:3.8万元/年;会员单位:5900元/年;个人会员:200元/年。
 
  六、关于机构设置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促进会内部常设机构为秘书处、财务部、会员部、市场部、外联部、会展部、项目部、研发部八个部门,促进会常设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并将上报社团管理部门核准。
 
  七、关于代表名额
 
  截至会前,促进会已经有团体会员49名,个人会员36名,包括理事提名候选人,符合相关要求。
 
  各位代表,北京统一生命科技产业促进会的成立,在我国生命科技产业发展史上将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在座各位发起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生命科技事业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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