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命科技产业协会法人证书使用管理制度
2016-12-30 18:02:00 来源: 发布者:
北京生命科技产业协会(简称“生科会”)法人证书以及其他证书是对外交往的重要凭证,具有法律效力。为了加强管理,保证生科会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证书的保管
证书包括: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由秘书处负责保管。
2.各项证书,原则上不得带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带出使用时,须经秘书处批准、签字备案后,由证件保管人员亲自携带使用,严防丢失。
二、证书的使用
使用证书实行登记制度,登记表由办公室存档,以便备查。
具体包括:
1.日常事务性办公需要法人证书,如联系业务、各种证照年检或使用复印件等,须经秘书处审核,由秘书长签批。
2.各类合同等重要文件,需要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须经秘书处审核,由秘书长签批。
3.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行文需要生科会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须经秘书处审核,秘书长签批。
4.各类合同、协议等文件及对政府、相关部门行文需要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须经秘书处审核,秘书长签批,此外需登记备案,以备查阅。
5.禁止未经秘书处允许私自复印法人证书原件及其他证件。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后果将由直接负责人负责,后果严重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北京生命科技产业协会
2016年12月3日